声明人:刘菊花、邱黔英、杨冬莲
2004年10月19日,在被非法关押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