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霞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替我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