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康桂琴
在被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统统作废。加倍努力跟上正法的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