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俊琪
在2000年至2001年,在高压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及其它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严正声明作废。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