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淑华、邵殿印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