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淑娥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作的“保证”等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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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