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霞
在劳教所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从新修炼大法,跟师父走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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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