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伟
在劳教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