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根宝 九九年7.20以后的一天,我市610邪恶组织的两个人拿来一份诬蔑大法的材料逼迫我抄写并签名。那是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对大法不严肃,十分后悔,现严正声明: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不停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