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云艳
我到单位办理买断手续,可单位逼迫我按他们规定的迫害法轮功的内容写“保证书”,说是劳动局要求的,否则不给办理手续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法轮大法好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