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淑琴
99年7,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有时不知对错,配合了邪恶,现在知道错了。现在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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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