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旧村、覃德花
我以前曾经写过“悔过书”,那是以前学法不深,认识不到,给大法造成损失,我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弥补回来,所以我宣布:以前我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