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银秀
本人在高压迫害下,单位领导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本人签了自己的姓名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不符合大法标准,现声明统统作废。我坚持修炼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,修炼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