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世义
从1999年7.20以后,我由于怕心曾向派出所写过“不修炼保证”,现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不修炼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走入修炼,尽最大努力弥补我所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