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志宏、冯艳平、刘玉兰、马元志
7。22以后,被一种邪恶势力强迫下,我被迫做了一些对不起大法的事情,签字。口头表决。所以,我在此严正声明:签字等一切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13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14/90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