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淑娥
由于学法不精進,误入歧途,诽谤过大法,烧过大法资料,罪过甚大,宣布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以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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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