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青梅
我在逼迫的情况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以后决心真心跟师父走,坚定学法炼功、发正念、讲真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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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