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奇波
本人在共产恶党的迷惑下,以前曾写过诽谤大法的材料,非常后悔,我知道错了,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