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轩耐英、赵艳菊
720后在中共恶党的疯狂迫害下,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