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晓华
曾向邪恶写过“悔改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向师尊保证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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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