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阁俊
在邪恶的压力下,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