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霞、冯贵金
在邪恶迫害下,我们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。在此我们声明作废,今后一定紧跟师父走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