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万邦
在共产邪灵的强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