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秀、姜桂兰、刘振梅、王连元、刘洪霞、李桂英、陈何根、张新蛾
在洗脑班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9/114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