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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传勇 1999年4月25日以后,单位领导以开除公职为名威逼我放弃大法,我在口头上作了“保证”。1999年7月21日,在父亲和领导的威逼、强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几本大法书,还被强迫抄写揭批文章,并在当地报纸上发表。2001年4月,在看守所内违心写了“保证书、揭批书、决裂书”。还烧过大法书、经文等,被迫说过一些违背大法的话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有做过、说过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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