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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裴凤英 我是96年得法的。99年7.20时,居委会三番两次找我去开会,我就去了。去后,书记递给我好几本大法书,我接过,把宝书烧了。郑重声明:我在99年7.20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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