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玉芬
我曾经在高压下,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向邪恶写下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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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