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龙秀
99年的7月份,单位邪恶分子拿着写的“退出法轮功声明”逼迫我签字,我签上了名字。现严正声明:我的“退出法轮功声明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