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蓓
自99年7.20以来,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及各种签名等,特此声明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