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静芬
2000年底,我在恶警的诱惑、花言巧语之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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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