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云
2001年,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被迫照的像和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认真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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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