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天宇
我曾在一篇作文里写了不该写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这篇作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