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素芳
1999年7月20日以来,被迫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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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