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花
在被非法劳教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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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