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喜桃、张秀花、张秀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