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爱明、张乐云
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,通通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