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喜宽
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,被迫抄的“五书”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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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