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翠芳、林风英
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0/1148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