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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彭小敏 我于2005年10月17日在家里被县610办和国保大队的公安绑架,送往市洗脑班。在洗脑班里,每个法轮功学员被囚禁在一间房子里,整天不能出去,说话的人除了帮教就是市610办的人及保安。法轮功学员在里面不准学法、炼功,听到、看到的只有邪恶的谎言。被绑架的第二天,家里的幼儿病了,妻子一人不能照顾好孩子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动了人情,配合了邪恶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,向邪恶妥协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和共产邪灵的一切安排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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