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维茹
我在劳教所的高压下,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师尊的一切都是违心的,别人替我写的一切声明作废。家人为了我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事都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