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孟君
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在大法受到迫害时,有人擅自作主写下“我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”,现严正声明所写的作废。同时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