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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燕平 由于我学法不深,心性不足,怕心未去,在迫害下,曾经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和签了字。现在声明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和签字等一切作废,以及我爸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了领我回去,在恶警的欺骗下所写的东西一切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随师还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1/18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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