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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佳木斯市周甫秀 我于99年7月22日进京上访的,于10月29日到“人大”上访,被抓押送回佳木斯,关押在佳市看守所,2000年2月初释放。在这期间,由于自己人心太重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提审时认可了提审人的笔录,并签字。现严正声明,自己所讲的、写的、签的对证实大法不利的东西一律作废。决心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 (经文《心自明》),跟上正法进程,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。 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周甫秀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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