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坚
我于2005年9月1日和10月7日向邪恶写了“我的认识”,所讲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内容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