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益秀
我于2001年6月在洗脑班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写了“保证”,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