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凤琴
2000年主任让写“保证不炼”,本人不写,主任让别人代写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