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万江
99年去北京上访,由于学法不深人心重,曾给恶警写过“保证”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