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秀
2005年3月,在公安局一科的“问询笔录”上的签名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好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