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运桂兰、刘京华
以前所说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