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兆学、曲桂香、曲桂华、曲忠华、曲海娟、王须国、王新建、滕专华、刘淑欣、王慧芝、滕春永、李桂香、曲殿英、颜氏、田秀英、曲殿礼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1/114935.html